院系介绍 » 会计学
会计学
【培养目标】培养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。学生必须具备全面、系统的会计学专业知识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管理、经济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,毕业后能在各类工商企业、行政事业单位、会计师事务所、相关研究机构和学校从事会计实务、科研和教学等工作。
【学制】四年
【学位】管理学学士
【主要课程】初级会计学、中级财务会计、高级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管理会计、会计信息系统、会计综合模拟实训、审计学、资产评估学、灾害学、税法、经济法、管理学原理、管理信息系统、财务管理、统计学原理、会计制度设计。
【就业方向】资产评估、审计、会计、财务管理、会计电算化等。
【学制】四年
【学位】管理学学士
【主要课程】初级会计学、中级财务会计、高级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管理会计、会计信息系统、会计综合模拟实训、审计学、资产评估学、灾害学、税法、经济法、管理学原理、管理信息系统、财务管理、统计学原理、会计制度设计。
【就业方向】资产评估、审计、会计、财务管理、会计电算化等。